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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7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评比表彰活动通知
来源: | 作者:办公室 | 发布时间: 2018-06-04 | 1968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中共上海弘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支部委员会

关于开展2017年度优秀共产党员评比表彰活动通知

公司各党小组

根据奉发集团2018年纪念建党97周年系列活动实施方案》精神,按照集团党委总体部署,现就关于开展奉发集团优秀共产党员评比表彰活动通知如下:

一、评选范围

20171231日前,党组织关系在公司的中共正式党员。

二、评选条件

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:一是带头学习提高。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自己行为,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,自觉坚定理想信念;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,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。二是带头争创佳绩。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,埋头苦干、开拓创新、无私奉献,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。三是带头服务群众。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,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,在职党员在社区积极发挥作用。四是带头遵纪守法。自觉遵守党的纪律,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。五是带头弘扬正气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,敢于同不良风气、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。

三、表彰名额和分配

集团根据所属各党支部、党员数量,按照一定比例,并结合工作需要,进行定额定向分配。拟评选出我弘路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5名。

四、评选办法

优秀共产党员以党小组为推荐单位,采取自下而上、上下结合的方式推荐,经公司党支部最后酝酿报集团党委审批。

五、时间安排

各党小组请于68日前上报第一轮推荐,公司党支部613日前上报《2017年度奉发集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和审批表》。名单经集团党委班子会通过后,及时上报相关书面盖章材料,由集团党委审核批准后进行命名、表彰。

附件一:

2017年度集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

201864

附件一:

2017年度集团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

序号

姓名

拟推荐人员

序号

姓名

拟推荐人员

1

倪  芳★

28

季  兵

2

俞利明

29

王  浩

3

费  晓

30

张洪强

4

王恋蓓

31

陆前辉

5

陈林奎

32

马建新

6

沈凌翔

33

顾仁国

7

黄明才

34

张建忠

8

周  燕

35

程吉良

9

胡连英

36

陆  军

10

王卫青

37

钟  勇

11

张  奕

38

裴奕青★

12

邹东伟

39

钟旭浩

13

徐  明

40

唐  杰

14

蒋仁明

41

朱康荣

15

于  燕

42

顾冬明

16

王卫华

43

曹  斌

17

钱  侃

44

沈国强

18

冯晓锋

45

张国华

19

陆志华★

46

戚卫忠

20

朱  强

47

戴  晔

21

吴辉峻

48

王丹青

22

狄根法

49

周华军

23

潘黎军

50

盛其平

24

唐德辉

51

朱忠华

25

陆明珠

52

沈陈罡

26

裴中季

53

戴鑫磊

27

徐菊华

54

张叶慧

请在拟推荐人员处打勾,共推荐5名优秀党员。